为做好寒假期间档案查阅服务工作,现对档案借阅方式予以说明:
一、查阅方式。
1.持本人身份证,到党校办值班室(高新校区知行楼821室)查阅。
2.若为代办,持被委托人身份证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(双方签字、按手印),到党校办值班室查阅。
二、查阅时间
请在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前来办理(1.28—29日 张丽梅 18780560316,2.1—3日 吴晓兰 15284011868,2.18-19日 王雪凝 13309019890)。
三、提倡预约
为节约时间、提高查阅效率,查阅人可以先行以电话、短信等形式向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说明查阅内容,工作人员查询相应档案是否归档。确认归档后,申请人再前来值班室领取相应档案资料。
四、毕业生档案查阅
毕业生综合档案可到学校综合档案室查询,个人档案请到相应档案保管部门查阅。
1.毕业生综合档案主要提供以下查询服务(加下划线的为个人档案和综合档案交叉材料):
①新生入学登记表;
②新生录取名册;
③学籍成绩档案表;
④奖励、评优、处分材料;
⑤毕业证、学位证丢失的可以开具毕业证明、学位证明。
2.毕业生个人档案包括(加下划线的为必装材料):
①高中学校档案、校外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毕业档案;
②高考报名材料:报名登记表、体检表、考生志愿卡;
③绵师入学材料:新生入学登记表、体检表;
④党员、团员材料;
⑤奖励、评优、处分材料;
⑥绵师学籍成绩档案表、学籍异动材料;
⑦绵师实习鉴定表;
⑧毕业材料:毕业生登记表、学位证明(2015年及以后),就业通知书;
⑨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(2015年及以后)。
3.毕业生个人档案保管部门包括:
①工作单位有档案保管资质的:个人工作单位;
②工作单位无档案保管资质的: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工作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(人才市场)。
4.非综合档案室值班日,入学登记表、学籍成绩或学位证明等请到前面所列个人档案保管部门查阅。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
2021年1月22日